2015年11月26日,山西职工医学院第六届五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在新校区教学主楼12层大会议室召开,学院党委书记王卫东、院长于明江等领导班子成员和75名教职工代表参加会议,部分教师及学生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龚晋文主持。
于明江院长首先向大会通报了《山西职工医学院山西省中医学校章程》制定建设的基本情况。并指出,大学章程作为实施依法治校的大纲,是探索和建立完善中国特色大学制度的核心,是积极、稳妥推进学院(校)综合改革的行动指南。学院(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了学院(校)章程编写工作小组。在经医学、教育及行业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并最终形成了学院(校)章程(草案)。
之后,经与会代表分组讨论,并正式表决通过学院(校)章程(草案)。
王卫东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各位代表本着对学院(校)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学院(校)《章程(草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议,提出了部分符合学院(校)实际的修改建议,形成了一致意见,表决通过了这个章程,充分体现了专家论证、民主运行、集体参与的重大决策机制。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深刻认识学院(校)章程建设对学院办学的重要意义。要站在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高度,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章程建设在学院(校)全局及长远发展的基础地位和深远意义,不断加快高水平医学职业院校的建设步伐;二是准确把握学院(校)章程建设的关键重点。要准确把握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支持院(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实现依法治校与民主管理的有机统一。要准确把握行政管理、专家治学、民主监督的有机统一,不断完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要准确把握学院(校)发展和教职工利益的有机结合。特别是在实现学院转制、加强内涵建设、促进新校区建设和老校区改造工作中,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实现学院(校)又好又快发展;三是认真做好学院(校)章程建设的贯彻落实。要紧密结合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宣传学习活动,将章程纳入学习内容,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努力在全校形成遵章守法、依规办事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