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职工医学院申报2017年
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注意事项
政策依据:
1.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53号)。
2.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34号)。
3.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各高校申报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注意事项
根据太原市人社局要求,申报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求职补贴,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须提供其家庭成员城市或者农村居民低保证原件、复印件或有明确“低保”标志的银行存折原件、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原公章必须清晰可辨)。低保证的有效期截止应超过2017年3月。
2.低保证的户主应当是父母或者本人;如果是其他家庭成员,需要出具由相关部门盖章的合理说明,经太原市人社局审核。
3.由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低保中心提供的高校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见附件1);(证明要填写齐全,并明确显示低保证户主的姓名以及和学生的关系方可盖章)
4.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须粘贴照片)、及电子版及电子版照片。申请表中写开户行必须写明详细全称,如:“xxxx银行xx市(县)xx支行”,开户名必须是申请者本人。
6.按照人社局时间要求,我院2017年度求职补贴材料必须统一在5月13日前交回学院招就办,过期不再受理。
7.学院招就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晋中市高新校区文津街100号教学楼1108室
电话:0351-2253143 2776836
附件1:证明
附件2: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