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职工医学院现对总务处食堂视频监控系统购置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现采用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食堂视频监控系统购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贰万元整(¥:2万元)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红外枪式摄像机
| DH-CA-FW48-IR3E
| 10
| 台
|
2
| 红外半球摄像机
| DH-CA-FW48-IR2E
| 10
| 台
|
3
| 摄像机支架
| 鸭嘴支架
| 20
| 套
|
4
| 摄像机电源
| 12V/2A
| 20
| 块
|
5
| 硬盘录像机
| DH-HCVR5432L-V3
| 1
| 台
|
6
| 硬盘
| 4T
| 3
| 块
|
7
| 监视器
| DHL22-F500
| 1
| 台
|
8
| 线材
| RG59(128编)视频线
| 2600
| 米
|
9
| 线材
| RVV6*0.75护套线
| 600
| 米
|
10
| 配件
| 各种接头小配件
| 1
| 批
|
11
| 施工费
|
| 1
|
|
12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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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交货地点:山西职工医学院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谈判项目所需要的其他特定条件:
无
五、报价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叁套(标准A4纸)。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18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地点:山西职工医学院总务处(晋中市大学城文津街100号)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3803439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