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依法治校,提升管理科学性和有效性、健全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以法律手段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经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法律顾问,具体要求如下:
一、 岗位要求
(一)外聘法律顾问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律师事务所须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
2、具备三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服务经验;
3、律师事务所注册执业律师20名以上,具备团队服务能力,熟悉学校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
4、具有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山西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的优先。
(二)主办律师的基本条件:
1、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2、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3、具有全国优秀律师称号、山西省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的优先。
二、岗位职责
确保对我单位案件积极、优先处理以下项目:
(一)为学校决策和重大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参与制定、审核学校的重要规章制度,起草并审核合同类文本,起草学校对外具有法律意义的函件(律师函);
(三)参加学校对外的重大谈判及重要合同的谈判、协商等工作;
(四)代理学校参加诉讼及劳动争议纠纷的仲裁活动;
(五)参与处理社会的重大投诉,代理学校处理非讼事件的协商、和解工作;
(六)参与学校的相关培训活动,实施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
(七)参与重大及疑难案件的调查取证和会商工作。
(八)受学校委托,提供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同时,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为和我单位有利益冲突的第三方提供法律服务。处理案件如涉及赴外,差旅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竞聘方式
采用书面报名的方式,将律师事务所有关证照、服务方案、收费标准、服务业绩、委托书和无不良记录证明等内容装订成册,并在报名资料封面注明“竞聘法律顾问”字样。具体评标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2016年1月18日-2016年1月23日
2、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双塔寺街22号
3、联系人:贾冬琪
4、联系电话:0351-4293330
五、竞聘者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特此公告。
山西职工医学院
山西省中医学校
二〇一六年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