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4新澳门精准资料期期精准202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晋教办函〔2014〕23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教育部要求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晋教办函〔2022〕29号)文件要求,结合《2024新澳门精准资料期期精准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内容及执行情况,现将我院2022年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22年,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精神与规定,积极推进《2024新澳门精准资料期期精准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实施,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公开方式,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由院长领导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分管副院长具体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学院办公室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院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实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由公开部门的分管领导审查,纪检监察室进行监督检查。
(二)制度建设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院信息,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2024新澳门精准资料期期精准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22年,学院通过校园网发布新闻63条,发布通知、公告59条,招标信息50条,招生录取信息3条,公开招聘信息23条,财务信息5条。在北校门入口处、办公楼一层的公共区域、图书馆一层和学生公寓外墙设置有电子显示屏,在食堂、实验楼等人流量大的位置安装了7台电视,用来宣传展示学院近期新闻动态。
(二)公开信息内容。1.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规章制度等基本信息。2.财务信息。学院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院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3.招生录取信息。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等。4.与师生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信息,学籍管理、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等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向教职工代表通报一次政务公开情况,接受广大教职工以及学生的监督。2.橱窗和公告栏:设立橱窗和公告栏,便于广大师生监督。同时,设立举报意见箱,公布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和管理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3.定期召开离退休干部代表、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座谈会,通报可以公开的事项及执行情况。4.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形式,通报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未收到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关注较高,对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充分支持及肯定,并对已公开信息表示满意和认可,评议良好。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未收到与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投诉和举报材料。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总结本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网站平台等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有些部门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还存在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的情况。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学院将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从以下两个方面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一是充分结合原有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院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学院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平台,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联动的全方位、立体化的信息公开体系,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审查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同时,对文件传输程序、信息发布程序作出相关规定,完善各环节交接过程,确保在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的同时,防止未经审查的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