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选聘、管理及考核的实施意见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2年06月04日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水平,促进班主任队伍建设,增强管理人员及教师队伍从事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意识。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经学院党委研究,现修订原《山西职工医学院(山西省中医学校)班主任管理办法》和《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晋职医学字[2009]24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班主任的选聘条件

(一)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热爱学生工作,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教书育人理念,身心健康。

(二)为人正直,不计得失,有为学生服务的奉献精神,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

(三)大专以上学历。

(四)在学院(校)工作一年以上(包括一年)的在职或院聘教师、管理干部。女教师及女管理人员不超过52周岁、男教师及男管理人员不超过57周岁。

二、班主任的设置及选聘程序

(一)学院(校)对班主任实行聘任制,聘期为学生学制期限,中高职班主任任期因为学生就业延长聘任一年(津贴由招就办自毕业之年7月份负责核准发放)。

(二)学院(校)以自然班设置班主任,每位班主任所带班不超过2个自然班(最多不超过150人)。

(三)班主任聘期内确因不胜任或外派学习等原因,原则上不作变动。

(四)班主任聘任由本人申请、系(部)推荐,并经学生处及学院(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学院发放聘任证书,由系(部)具体管理使用。并报组织人事处、学生处备案。

(五)学生处、系(部)要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和考核档案。

三、班主任的管理

(一)学生处作为学生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同组织人事处、系(部)对班主任进行选聘、培训和交流。各系(部)负责做好班主任的管理和工作指导,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班主任在各系(部)行政和党组织的直接领导和管理下,对班级学生施行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文明安全教育和全方位管理。

(二)学生处要加强对系(部)学生工作的指导,建立《系(部)学生工作考核办法》,完善系(部)学生工作考核机制。建立班主任考核评价机制,成立学院(校)考核领导组,每学期对班主任进行考核,每学年对系部进行考核。

(三)各系(部)要根据工作实际和学生现状,每周召开班主任例会,听取班主任的意见和建议,调整工作思路,研究布置当前学生工作,班主任要积极主动地完成本系(部)及有关职能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一)在系部行政和党总支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协助系部和党总支、团总支开展学生推优入党、发展党员、学生管理、班级管理、学生实习、就业等方面的工作。

(二)在新生报到后3周内基本了解、掌握班级的整体情况,认真开展学前教育、安全教育及国防教育。要经常深入教室及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动态。要求班主任每周深入教室、宿舍不少于2次,在思想、品德、学习、生活、卫生、安全和就业等方面了解学生、指导学生、关心学生,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理。

(三)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做好学生的学习引导,促进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

(四)每周召开1次班会,每个学期至少召开2次主题班会。

(五)选拔配备使用好学生干部,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开展工作。加强学生胸卡佩戴、夜间管理和对规章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班团干部和舍长参与班级管理和学生夜间的清查、学生情况统计上报工作,确立舍长是本宿舍学生夜间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积极引导、鼓励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园文化活动及专业、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的活动,积极向学院(校)、系(部)培养和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骨干。

(六)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处理班级中的突发事件,遇困难时要及时上报系(部)、学生处。对班级特殊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教育和指导,关心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配合系(部)认真组织学费的收缴,配合学生处认真宣传、组织开展高中职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等评定、公示和发放工作。

(七)认真开展思想品德评议工作,实事求是写好学生品德及操行评语。按程序组织班级评优工作,向系(部)提出对学生的奖励或处分意见,对受处分学生做好思想和心理疏导工作。

(八)加强与学生及其家长的沟通和交流,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学生家长联系1次,形成教育合力。

(九)经常听取学生对教学、后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教育管理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系(部)和相关部门反映,做好学生与学校的沟通工作。

(十)参加学院(校)学生管理工作会、班主任培训会、系(部)学生工作例会或班主任工作例会,对本系(部)学生工作及学生的评优、处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十一)全面掌握本班教室和宿舍基本设施使用、完好情况,并清点登记。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如桌、凳、窗帘、黑板、开关、照明、门锁等。保持教室、公寓卫生整洁。协调后勤部门对物品及时维修。协助学生处做好寒暑假业余班宿舍调整。

(十二)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如实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班主任工作手册》为班主任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认真做好“星级班集体”创建工作和“三文明”创建活动的宣传、发动、落实与资料收集和整理。夯实学生工作基础,解决好学生当中存在的突出和阶段性问题。

(十三)协助教务处、学生处做好学生毕业证、档案的分发工作。协助实习管理办公室和就业指导中心做好学生实习和就业统计工作。

(十四)参与学生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做好清查和学生突发或偶发事件的处理工作,检查学生两操、卫生情况。

五、班主任培训及工作交流

(一)按学院规定班主任培训由人事处负责,学生处、系部配合。坚持岗前培训和岗中培训相结合、日常培训和校外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班主任工作培训机制。

(二)建立健全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机制。学生处要针对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定期举办学生管理工作会、班主任工作交流会,组织班主任开展工作研讨和管理经验交流活动。

六、班主任工作考核

(一)班主任的日常考核由系(部)按月进行。

(二)班主任工作学期考核考核由学生处于每学期末进行,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绩效工资。

(三)“星级班集体”、“优秀班主任”由考核领导组于每年7月份进行学年评定表彰。根据班主任所辖班级“星级班集体”创建情况和学生各方面表现情况评定、表彰、奖励院(校)级“优秀班主任”。并按教育厅要求推荐上报省教育厅表彰。各系(部)可以根据考核办法评定、表彰系(部)一级的“星级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

(四)对于担任班主任且考核优秀的老师,学院(校)在职称晋升、干部任用等方面重点考虑。

(五)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因不履行工作职责被解聘班主任职务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3年内不得再从事班主任工作。

(六)由领导组根据《系(部)学生工作考核办法》规定每年对系(部)学生工作进行考核,。

本实施意见由学生处负责解释,现行办法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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